项目 |
档次 |
结论金额(万元) |
收费标准 |
备注 |
| 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、仲裁等案件涉及的各种标的及纠纷财物价格鉴定、复核裁定 |
1 |
1以下 |
200(元) |
1、本项收费采取差额累进计费方法计算收费金额。
2、结论金额栏中,以下含本数,以上不含本数。
3、对刑事涉案物的价格鉴定、复核裁定,如认证机构获得财政专项拨款的,不得收费。 |
2 |
1-10部分 |
1% |
3 |
10-100部分 |
0.45% |
4 |
100-1000部分 |
0.20% |
5 |
1000-2000部分 |
0.10% |
6 |
2000-5000部分 |
0.05% |
7 |
5000-10000部分 |
0.02% |
8 |
10000以上部分 |
0.01% |
| 价格认证 |
结论为总价的,参照上述标准执行;结论为单价的,基本收费3000元,每增加一个单价,加收500元。 |
| 价格咨询、调定价项目可行性研究 |
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根据服务内容、成本、风险大小等因素协商议定。 |
| |
| 备注:民事、经济、行政、仲裁等案件涉及的各种标的及纠纷财物价格鉴定、复核裁定收费按照粤价【2004】14号文附件规定的标准
上浮 15 % 执行。 |